证监会机构调整“去四增四” 创新监管部领命深改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合并为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合并为期货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合并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其中,以新合并成立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为例,此前随着机构创新的推进,券商与基金已经有多领域的监管重合。 原标题:证监会机构调整 去四增四 创新监管部领命深改本报 杨颖桦 北京报道2月21日,证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终于落定。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证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合并为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合并为期货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合并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事实上,这呈现了 去四增四 的特色,方案设计或有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减轻调整过渡压力的考量。 此次会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总体上保持了会机关编制总数不变、内设部门总数不变,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变,是通过内部挖潜来实现资源整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月21日指出。有接近监管层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证监会高层曾指出,由于是 去四增四 ,整体数量并未减少,所以请各方面涉及机构调整的人员平稳完成调整过渡工作,不必担忧。更重要的是,这种调整体现了由部门监管往功能监管过渡、多头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的趋势。其中,以新合并成立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为例,此前随着机构创新的推进,券商与基金已经有多领域的监管重合。一个例子可以说明业务重合背后带来的统一监管迫切性。在开放机构发行公募产品时,便有券商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的表示担忧,发行公募产品后,是更侧重于机构部监管还是基金部监管?还是两者都要监管?而且两个部门监管标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如何协调? 同一个业务,不同部门在监管,标准不统一。西方的金融监管是功能监管模式。按业务监管,不是按机构性质监管。资管业务按理也应是一个部门监管。 一位北京大型基金公司高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新的机构调整后,这种忧虑或能减轻。2月21日,针对机构调整带来的监管变化,一位上海基金公司的负责人指出,这对基金公司与监管层的沟通不会带来新成本,反而很多细节方面会更轻松。 调整理顺了部分部门职责,解决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等问题。 邓舸表示。除合并外,新设部门也引人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增设债券、私募、创新业务和 打非 等部门。事实上,这些领域正是急需得到专门监管力量配置的新兴领域。如债券监管部,此前一直以债券办公室的名义运行职能,但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原有的机构设计层级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办已经开始体现作用。现已成立的证监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委书记、主席肖钢任组长,其他*委委员为小组成员。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设立的创新业务监管部,由该部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未来,进一步落实中央编办的批复,证监会将对合并和新设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妥善做好相关部门的人员配备等工作。 力争尽早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邓舸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