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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共富策专访陆铭农村共同富裕应该让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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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中国有超69万个行政村、超万个自然村,如何让如此大规模的村庄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探索出一条条不同的路子出来。乡村如何振兴,农业如何产业化,农村资产如何盘活,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如何增加?一系列问题需要结合各地实际予以解答。

澎湃新闻调研采访了浙江仙潭村、江苏美栖村、吉林孙家屯村、江西进顺村4个不同发展模式的村庄,探寻其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实践,同时专访了国内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以期对上述问题的解答提供参考。

中国乡村数量之多,情况之复杂,注定了在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富的路上,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也有很多问题需要在各地创造性的实践中去探索解决。

近期,澎湃新闻记者前往浙江、江苏、吉林、江西4个省份的4个村庄调研,内容涉及土地流转、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规模化经营、乡村文旅资源开发等重要议题。澎湃新闻就此次调研采访中发现的一些情况专访了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陆铭。

陆铭向澎湃新闻记者强调,要让人“流动”起来,“乡村振兴恰恰是在城镇化过程中才可能振兴”。他表示,在全局的观点之上,要实现共同富裕,一些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要吸纳更多的人口流入,在这个地方实现共同富裕,人口流出的地方,则不要老想着把人留在那里,在没有很好的经济发展条件的情况下,人口适度的流出反而有利于让当地留守人群实现更高的收入。

发展民宿有两个条件:旅游资源和周边客流的丰富度

澎湃新闻:浙江莫干山的仙潭村,我们看到这种共富的方式,还挺“浙江”的,民宿老板很多就是民宅的主人,村民或出租民宅给外来投资者或自己做老板。相对来讲,村集体收入偏少。类似莫干山这种做民宿使村民富裕起来的方式,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陆铭:莫干山的案例最为重要的是要有旅游资源。民宿是依附于旅游资源的,而且莫干山的旅游资源比较丰富。只有比较大的客流量,才能支撑足够多的民宿,从而形成产业集聚的效应,同时,能够成为一个村庄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路径。如果在一个旅游资源不够丰富、客流不够大的地方,整村进行民宿开发,是可能做不到的。

这是从供给侧来强调莫干山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需求侧的条件,就是周边客流的丰富程度。因为莫干山地处江浙一带,人口众多,距离人口集聚的中心上海也不是很远,浙江本地也有很多的需求,距离杭州也不远,所以接近经济中心和人口集聚地的地理位置也特别重要的。这是莫干山民宿发展可以复制的条件。

换句话讲,一个地方要靠旅游发展,不仅在供给侧需要有资源,需求侧也需要,不能离人口集聚地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太远,除非这个地方的旅游资源非常独特,独特到大家长途去旅游都觉得无所谓。比如中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风土人情非常独特,那是另当别论了,全世界的游客可能都会向往云南、甘肃、新疆这样的地方,但是绝大多数在做的旅游是满足就近的旅游。莫干山这样的地方非常典型,它是以吸引江浙沪一带的客流为主要群体的。这样一来,周边的人口数量和收入水平就是非常重要的决定需求的因素。

至于集体经济比较少,我不认为集体经济少还是多是判断事物好坏的标准,即便集体经济的收入多了,最后无非是去提供公共品,或者提供集体资产的分红,如果提供集体资产的分红和收入直接由村民来获得,本质上没什么差别。相反的,如果让村民直接获得收益,还可以相互形成激励,就是自己的努力转化成自己的收入。如果是集体的经营,反而有可能产生吃大锅饭的问题。当然,如果集体的资产参与了经营,那是另当别论,那就按要素来分配。如果集体经济是用来提供公共品,比如学校、道路,那么可以去做二次分配的。比如,在一次分配里所有的相关经营者,包括外来的老板,先是获得自己的经营收入,这时村子需要提供公共品,要修路、建学校或其他公共设施,那可以由村民或相关人员出资来进行建设。这时候集体只需要作为组织者和公共品的提供者就可以了,不用一定要作为一次分配的参与者。所以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

澎湃新闻:对于如今民宿似乎接近饱和的莫干山,政府应当做一些引导或控制吗?

陆铭:首先饱和不饱和,很难判断的。如果经济形势不好,看起来民宿就饱和了,那经济形势好,有可能就不饱和了。另外以旅游项目的经营范围来讲,目前主要是开民宿,未来也可能会有别的可经营的资源。比如乌镇,因为开了戏剧节和互联网大会,又连带发展了会展业和展览馆,然后带来更多的客流。那么你也不知道未来莫干山是不是有可能产生新的产业发展机会,产生更多的客流呢?因此在市场经济里,一个地方民宿是不是饱和,很难判断。就算是真的饱和出现了,市场经济会去调整,哪些该关掉,哪些可以继续经营,市场竞争恰恰是会产生优胜劣汰的作用,能够让服务质量好的、品质高的,适应大家需求的产品保留下来。

市场经济本身就有调节供给和需求之间平衡的功能,而政府在这个方面不会做得更好。如果连民宿业都需要政府去考虑是不是过剩了,都需要政府去调节的话,那就是计划经济了。

美栖村的模式可被称作第六产业

澎湃新闻:江苏宜兴的美栖村从无到有去打造玫瑰产业,经历了产业全链条:从求技术找人才、流转土地、种植、建工厂、品牌设计,到现在准备拓展销售渠道。用经营企业的方式在管理村庄,现在来看已有一定规模,但可能离完全成熟还有空间,哪些环节还需要留意做好预案?美栖这样流转村民的大田做高附加值农业的方式,是否值得鼓励和推广?

陆铭:我觉得成熟不成熟,是分阶段的,如果从一个国际大公司、未来可能要上市的角度来讲,可能目前的阶段不是很成熟,但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实际上美栖村的模式可以被称作第六产业,所谓第六产业就是一加二加三,或者一乘二乘三的概念。第六产业所指的“一”就是农业,美栖这个案例,农业就是指鲜花;第二产业就是加工制造,比如玫瑰花可以用来食用、药用、做成精油等等,这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是服务业,比如可以带来乡村旅游、民宿、婚纱摄影,这就是第三产业。在中国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过程中,能够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再由一个能人带领整个村转型成为第六产业的村,在我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当然任何的事情都在发展,比如当地产业未来如何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比如通过管理技术再把当地产业进行规模的扩张,通过技术含量的提升延伸产业链,然后变成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我觉得任何的企业和产业发展都有这样一个过程。比如可以往旅游纪念品的方向延伸,再比如当地变成一个拍影视剧的点,都是可以由企业家随着企业的发展去不断拓展的。到了一定的规模,有些企业可能就会有进一步的考虑,比如集团化、职业经理人的管理,甚至上市,伴随企业发展过程可能会逐步出现。每个企业只要找到最为适合自己的方式去经营和管理,我认为这就是非常好的。

问题是在这样的产业发展里,政府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或者说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当前,在农村去发展第六产业,还是有一些体制性的障碍的,这些体制性的障碍跟我们以前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到现在所遗留下来的很多传统的体制安排是有关系的,比如在既有的农村土地里,农业用地有划分用途的,比如说基本农田是不能用来做鲜花的。再比如宅基地,我们现在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那么也就没有市场的价值,也就很难作为抵押,这样一来,也会制约农村相关产业的融资功能。这些制约是不是构成了企业进一步做大和拓展经营的障碍,这个要好好研究的,甚至有些地方,从实践里可能会产生一些体制改革和突破障碍的需求,这些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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