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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整机、成套设备生产方面核心龙头企业不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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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而作(组图)


日前,中国水产协会提出一个观点:鲨鱼捕捞都是兼捕所得,吃鱼翅非但不是对濒危物种的消费,反而是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拒食鱼翅才是极大浪费。 而香港海产品进出口商会生态保护委员会负责人林丁贵先生则提出,鱼翅只是鲨鱼鱼肉的副产品。并且,在约440种鲨鱼中,《华盛顿公约》仅收录保护其中的4种,绝大多数鲨鱼并未濒危。 这些观点,极具争议性,也极具误导性。笼统地说“鱼翅是鱼肉的副产品”,笔者以为是极端不负的。让我们用数据来还原事实。 首先,从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仿佛鱼翅是鱼肉消耗余下的废弃食材,吃鱼翅是“废物利用”。但事实上,这是把肉鲨和翅鲨混为一谈了。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2002年颁布的《鲨鱼的利用、市场和贸易报告》里,分别列出了肉鲨和翅鲨里受欢迎的鲨鱼名单。 在这份名单里,并不是所有的翅鲨和肉鲨都是重合的,有至少13种受欢迎的翅鲨,不属于受欢迎的肉鲨行列。也就是说这13种鲨鱼的捕猎活动,是以获取鱼翅为首要目的的。产自于这些鲨鱼的鱼翅,不是副产品,更不是废物。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FAO列出的翅鲨第一选择中,只有灰色真鲨、沙洲鲨和灰鲭鲨这三种鲨鱼,同时也是受欢迎的肉鲨品种。对超过半数的第一选择品种——翅鲨的猎杀,是以获取鱼翅为主要目的的。报告特别指出,翅鲨首选大青鲨,因为鱼肉太软、气味太重,它的鱼肉市场有限,是不太受欢迎的。 而FAO 2006年出版的另一份报告《世界高度洄游、跨界和其他公海渔业资源和相关物种情况》给出的数据显示,大青鲨的捕捉量在2000~2004年5年间都高居榜首,并且持续上涨,捕捉量在5年内翻了一番。2004年的捕捉量高达3.7万吨,是居第二位的灰鲭鲨捕捉量的7.4倍。 捕捉猎杀大青鲨背后的驱动力,就是对于鱼翅的需求。同时,FAO的报告里提及,由于大青鲨鱼肉的强烈气味有污染其他捕获鱼类的风险,它的鱼身通常会在切除鱼翅之后丢弃。这些被切除鱼翅后丢弃入海的鲨鱼,失去了鱼鳍不能在海中游动,也无法获取需要的食物,只能活活饿死。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消费者认为进食鱼翅是残忍的。 另外不得不说的是,FAO并没有海产水产协会认为的那么权威或专业——至少在《鲨鱼的利用、市场和贸易报告》这份报告里不是。在这份报告中,鲨鱼的科、属、种,这些完全不同的分类单元,被安放在一个概念下讨论。作为一份专业报告,也没有给出这些鲨鱼的学名,很容易引起混淆。 在受欢迎的肉鲨品种涵盖的鲨鱼当中,有至少6种被列为易危(在中期内可能有比较高的灭绝威胁)。这些肉鲨同样是需要得到保护的。 而在翅鲨当中,至少13种被列为易危,至少2种被列为濒危(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几率很高)。翅鲨的情况,比肉鲨要严重许多。 由于鲨鱼贸易背后是数目可观的税收,而公约奏效又需要各国*府签署同意,全称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IS)的《华盛顿公约》,推行起来困难重重,涵盖的鲨鱼种类少得可怜。其约束力,一直受到质疑。 对没有能力分辨一块鱼翅、鱼排具体产自哪一种鲨鱼的普通消费者来说,也许拒绝食用鲨鱼制品是一个选择。而作为水产/海产协会来说,当务之急,恐怕不是宣传“鲨鱼没有濒危”或者“不吃鱼翅才是浪费”,而是应和热爱环境的消费者一起,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保护鲨鱼。推出鲨鱼制品生态标签也许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至少,消费者还是愿意消费一块产自不濒危鲨鱼的鱼排的。 (作者系斯德哥尔摩国际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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