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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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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正式公布,发布会上各位领导也分别介绍了相关的情况。

其中,三农领域的领导坦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

众所周知,农村还有5亿之多的农民群体,除过2.8亿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其实还生活着3亿之多的人口。不过,近两年受疫情的影响,加上城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县域经济发展受到重视,“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策环境的改善,促使大规模的农民工有回流的趋势。

这样一来,不管是种地的农民,还是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工,就业增收渠道,就亟需改善,适应当前趋势的变化。

因为,他们的根在农村,农耕文化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几代人,离不开土地的这份深情,更离不开故土的亲情,这只未断线的风筝还在。

春有播种,夏成长,秋有丰收,冬来休,农民一年到头来忙活不停,都是为了生产性收入。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可能就会减产或绝收,就像今年各地洪涝灾害频发,很多秋粮都泡在水中,不确定性带来的是无情的伤害,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在不断的递减。怎么,打破农耕惯性,合理性的种地,来养活我们自己或增收,极为关键。

“大国小农"的国情,一时半会还是改变不了,只能尽可能地转变农民的传统理念,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培育新一代的职业农民,带动传统农民,一起进步。

经过“脱贫攻坚”,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社会,但是有几百万农村,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还有返贫的迹象,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仍是薄弱环节,是短板和弱项。脱贫的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接下来的硬骨头,而且必须啃下来,这就必须把农民增收当成头等大事来办,基层干部的执行力必须强,还能接地气。只有这样,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才能有实现的可能性。

本人认为,促进农民增收,需要从五大板块着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找对切入点,才能带来效益,一方百姓。

促进农民增收,生产性收入是保障

农民,每家每户人均都有一亩三分地,山区丘陵地带的农户除外,而且基本已经完成了确权,怎么去种植,带来生产性收入,自己说了算。

眼下,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带来增效性收入,大家都知道,农业是负收益,除非就种地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家的口粮,养家糊口外,不图求变现,那是不可能。

平原区域可以机械化种植,山区丘陵地带,机械化难以适应,只能另谋它路了。

农民增收,基本保障是农业,能够满足口粮问题,要带来增效性收益,就得改变农业发展方式,适应新的理念,顽固不化,只能自求多富。

未来农业的发展,在不断地演进,农业变革的主角,还是农民本身,以及职业农民的加入。我本人认为,农业的发展,要根据区域优势,分别对待,以“大农业和小农业”来挑头,适应未来趋势的变化。

大农业,以”主粮“为主,大米、小麦、玉米等,在主要产粮区域,以“规模农业、平衡农业”为出发点,规模化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让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智慧化,科技化,从会种地到“慧”种地发展。

小农业,以“五谷杂粮、瓜果蔬菜”为主,毕竟我国大多数区域,属于丘陵山区,规模化生产难以实现,只能以“特色农业、精品农业”为出发点,立足“农业”,打破认知边界,注重叠加与整合,增加附加值。

小农户,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的方式,加入进来,让“小田变大田”,这样让生产性收益能够放大,农民也可参与其中,换来另一份收入。

促进农民增收,经营性收入是希望

农民,经营性收入靠什么呢?

宅基地,是唯一的希望,也是农民最后的“退路”。

宅基地,除了农民自身的生活场所外,闲置起来的,如何盘活利用,带来经营性收入,尤为重要。

随着,生态价值观念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慢节奏、短周期、近距离、高舒适的出游方式,乡村旅游及乡村目的地的探访需求,正在日益成为新潮流。

宅基地的闲置问题,只能从这方面找出路,谋求经营性收益。

我本人认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关键在于合理性,让财富在本地创造,农村才能“活”起来,农民才能“富”起来,让内部产生流动性和向上发展的机会,乡村振兴才有可能性,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现阶段,*策鼓励的盘活利用方式,只有“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为主的三大方向,要是再超前发展,可能会违规。

农民,把闲置的宅基地改造成乡村民宿;或者用闲置宅基地做农产品初加工厂房;另外,下沉市场消费趋势的扩大化,过去夫妻店较多,服务意识、品牌意识等不够强,这几年也在不断提升,可以改造成农产品交易超市、品牌旗舰店或体验中心等等,促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合理利用好*策鼓励的发展方式,才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性收入。

促进农民增收,劳务性收入是关键

促进农民增收,劳务性收入,打通就业渠道,才是关键。

农民是在地就业,还是外出务工就业,成为双向选择。

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工的一份子,城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户籍限制,子女教育、医疗配套、养老问题都是制约性因素,才有近年来的回流趋势。

农民,在地就业或城镇化,本地产业薄弱,就业渠道面窄,农村条件更是跟不上,冬季取暖,就是很多人头痛的问题。

本人认为,在乡村振兴的大趋势下,加上乡村建设行动进行时,各地的村“两委”应该集中精力发展集体经济,牵头领办合作社,根据资源条件的不同,唤醒大量“沉睡”的资源,成立一些资金互助社、土地合作社、房宅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等,然后招商引资,落地一两个大项目,以合作社入股参与其中,把产业搞起来。

只有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力量,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下乡与之合作。

产业选择,一定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找准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切入点,才能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柱。比如: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园,乡村康养综合体等,还要将第一产业(农、林、牧、渔)、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等)和第三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文化产业等)进行有机融合,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培训原住农民参与其中,让农民在家门口就有活干、有钱赚,促使农民增收,带来劳务性收入。

促使农民增收,财产性收入是根本

农民增收,财产性收入,肯定离不开跟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和宅基地。

现在,农村有一部分人进城落地,在城市购买房产,农村的闲置宅基很多,农村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化。

相关文件,也明确提到,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给农民本身就带来可观的财产性收入;另外,农民可以利用闲置宅基地,入股农产品冷链、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大项目,同时也可获得财产性收入。

这里,还有一个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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