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通常按照生产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GDP)。
一般来说,我们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别统计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GDP,相加得到一定时期内全国或某个区域的GDP。
按照这种方法,我们从统计局的公开数据中,提取到一二三产业各季度的GDP数据,计算得到一二三产业GDP占二季度GDP的比重,形成下图。
在年以来的31年间,第二季度(即4月、5月和6月)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从19.4%下降到6.1%,第二产业则从巅峰期的48.6%(出现在年二季度)下降到年的39.8%。
作为对比,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的比重,则从34.5%增加到54.3%(年和年),年第二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回升到54%。
单看二季度,大趋势是:消费(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相对消费来说,属于生产)所占比重越来越低。
按照生产法GDP来说,只计算产出的商品和服务的话,不劳动的人不创作GDP。但按照支出法来算,消费才是创造GDP的主要力量。
前些年,我们一直强调生产对于创造GDP、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近些年,随着劳动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高,消费才是创造GDP的主力,逐渐被大众所认可和接受。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还是偏低的。
基于消费创造GDP的理念,财富的保存方式,也须随之转变:存在银行和地产中的钱,流不动,不能为财富增值;能为财富增值的形式,是流动在各行业消费中的现金,即这是一个现金为王的时代。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两千多年,财富增值的主要方式,是将生产出来的商品,换成保值的贵金属和房产,存储起来,这是风水学藏风聚气的主要思想来源。
另外,三大产业,又可以细分为23个行业,各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如下图所示。
有两点值得解读:
一,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3.8%,与年二季度的水平相当。
二,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6%,创造了自年以来的二季度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