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也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结构变化和利益调整,而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实际上也为整个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活动提供了背景与舞台,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活动始终必须要以能够推动和促进社会结构的改善与良性发展为目标,而其中的核心就是对利益格局变化的干预与调整。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也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结构变化和利益调整,而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实际上也为整个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活动提供了背景与舞台,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活动始终必须要以能够推动和促进社会结构的改善与良性发展为目标,而其中的核心就是对利益格局变化的干预与调整。
根据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调整在社会治理及其创新过程中的重要影响,以及现阶段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完善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调整机制的关键,主要在于城乡协调发展、中产阶层壮大、*府职能转变等方面。
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始终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存在着是主要由自发形成,还是通过有意识地调节来予以改善的区别。完全自发形成的调整机制通常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极度不合理的,如完全的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或者纯粹的中央计划经济调节,而有意识地改善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的调整,则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核心任务。
在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和阶段,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建设就会遇到更为突出的问题与挑战,如我国当前仍处于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的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口结构作为基础结构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给现阶段的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建设带来巨大的挑战。人口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其总量、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与空间分布状况等,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显然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从全世界的范围内来看,总人口的增长自工业化以来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阶段,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增长较快。
相比于人口总量增长所带来的资源消耗与不公平分配等问题,人口结构的变化往往更为隐蔽,但是其所造成的影响也同样是决定性。
例如,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不仅拥有着大规模的人口,同时也面临着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而人力资本相对匮乏的问题,而人力资本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长期持续发展的根本源泉。在逐步通过市场化改革加快了发展步伐之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极大的飞跃和提升,但是人口年龄结构持续变化的影响也开始逐步显现出来。
按照60岁以上人口占10%的标准,我国大约在年时开始步入老龄社会,结合上个世纪70年代末计划生育*策的施行,这意味着我国不仅遇到了“未富先老”的问题,同时还有家庭小型化和保障功能弱化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另外,在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的存在促进了人口由乡村向城镇的流动,以及大量人口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流动等等,此时又带来了“城市病”、城乡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等一系列问题(冯仕*,)。为此,人口结构的巨大变化,显然是给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是就业与收入分配作为生存活动结构的市场化,给现阶段的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制机制建设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发展时期和阶段上,就业体制与收入分配状况都是事关社会成员基本生存的重要环境和条件的体现,而在原先并未全面采取市场化改革的国家和地区,其市场化的发展过程显然也导致了就业与收入分配状况的急剧变化,由此引发的劳动力就业和收入分配调节等方面的问题必然会给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带来巨大压力。
仍然以我国为例,改革开放之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分配制,劳动力的市场是不存在的,而且城镇与乡村之间是完全割裂的,户籍意味着身份与社会福利等各种因素的叠加与统一(郑欢,)。
改革开放之后,劳动力就业的逐步市场化给整个国家的劳动力资源配置,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与影响。“单位制”的改变和结束,不仅意味着“下岗失业”和“双向选择”的开始,同时也还需要承担企业经营模式与用人制度的转换与改革的影响。后来,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城镇出现了吸纳能力方面的各种问题,而农村地区也出现了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和留守人口等问题(李岩,)。
在收入分配方面,市场化发展进程的影响同样也是极为显著的。相比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带来更多机会的同时,也导致了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郑杭生,)。
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仍然处于一种相对失衡的状态,不仅存在着极高的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与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同时还存在着以劳动要素报酬占比过低为特征的“强资本、弱劳工”的问题。很显然,就业与收入分配状况事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同时也是以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活动的必然调节对象,因而其上述变化也必然会给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带来压力。
三是社会阶层结构的逐步形成与新的变化,给现阶段的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建设带来方向的改变。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与变化,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配置方式和机会获得情况有关,我国自改革以来就出现了一个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的过程(陆学艺,)。
在这个过程之中,“中产阶层”的出现并开始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以及阶层利益的凸显与相对固化,使得国家和社会的调节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周建*和刘明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和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减少,意味着农民不再是最大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而从事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就业人员比重则逐步上升,并且已经开始超过了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工人的比重。与这种基本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是,从事管理和各种专业技术的人员逐步开始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占据主导性的地位,而中产阶层也正是主要由这部分人员和群体所构成的(闫丹丹,)。
同时,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的日益清晰和多元化,分属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也开始出现了凸显与固化的趋势,即不同群体开始有了差异化的利益诉求,而已经取得的属于特定群体的利益也会由于资源和机会的代际传递而得以延续。在这方面,教育及其市场化发展或许可以算得上一个比较符合的例子,诸如已经取得一定的财富、地位和声望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会通过让子女接受与自己大致相当或者更好的教育,来实现能力和财富的延续与增长。与此同时,这显然也立即体现出了*府对类似的领域进行调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教育是获取机会的重要条件,接收教育的机会公平往往决定着其他所有机会获得的公平性。
所以,结合社会阶层结构的持续变化来看,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建设的方向必然也会受此影响,直至发生某种必要的改变乃至是全面和系统的变化。
部分资料来源:张向达,姜洋,梁超,新时代社会治理结构—利益调整机制研究,科学决策,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