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集聚对实体经济的效应
金融对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反作用。金融体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其产生和发展又会刺激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先导作用。大量证据表明,发展金融业,可以更有效地动员储蓄,从而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并利用资金的高度流动性主导资源配置。
金融机构集聚通过规模经济和降低交易成本能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金融发展,从而受到各级*府的重视。推进金融集聚,实际上是各级*府争夺金融资源、谋求经济发展动力的体现。
如同经济集聚区和城市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性一样,银行业集聚地区凭借着其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和金融服务高效的地区优势,通过各类金融机构的集聚,各项金融业务的开展以及各类金融市场的形成,集约性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有效地带动了该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
首先,银行业集聚可以动员更多的储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投资。随着集聚区域内金融机构交流与合作的增加,更多创新性产品的产生可以动员更多的储蓄资源转化为投资。另外,随着区域影响力的加剧,更多的银行纷纷在集聚地增设机构,这也增加了金融资源的供给水平。
其次,银行业集聚区的大量技术人才和技术信息使得创新资源丰富,比其他地区有更快的技术和产品创新速度,大量投融资产品的创新给企业增加了多种融资渠道,便利了企业的投融资选择。另外,高效的技术创新系统也使信息流动迅速,加快技术与信息的扩散速度,加大了集聚区的经济辐射范围,使集聚区周边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获得多种金融服务。
最后,银行业集聚可以节约企业周转资金余额,提供融资和投资便利。因此,在金融集聚区,实体经济可以从金融机构动员储蓄、产品创新和距离接近导致的交易成本减少中获利,更多的金融资源从各地集中到金融集聚区,通过金融业向前、向后连锁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
银行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增长和区域差异
银行业集聚是金融体系空间发展过程中的极化现象,是金融体系空间发展不均衡的体现。总的来说,它的产生伴随着经济增长的极化现象的出现,同时又加强了区域经济的不平衡现象。但是在集聚后期,银行业集聚的扩散效应使得区域差异缩小,进一步推进经济增长。
在人类历史上,当非农业生产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以后,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就随之出现了。因为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利用和加工资源的能力也不同,经济空间并不是均质的。
无论是德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的增长极理论、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的不平衡发展学说,还是我国学者陆大道提出的“点一轴系统”理论都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
即区际不平衡增长是经济增长本身不可避免的伴生物和前提条件,区域经济增长其实是一系列不平衡机制相互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一方面受产业的推动能力影响,另一方面由包括规模、交易能力所决定的创新部门推动。而银行等金融部门正是凭借创新能力优势,在自身集聚过程中加剧了区域经济的不平衡。
在金融集聚成长的初期阶段,由于生产力低下,个人、企业部门收入微薄,金融交易需求淡薄,储蓄和投资无法形成规模,区域对周围吸引力不强,资金流微弱,整个区域内金融业发展迟缓,但仍在继续增长。
经过生产力的积累过程,区域内进入集聚高速增长阶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个人和企业部门收入增长,储蓄和投资规模扩大,区域对周围吸引力加大,资金流活跃,市场流动性加大,在极化效应作用下,国内外资金和金融机构迅速向区域集聚。而金融资源的集聚又进一步带动地区产业发展,形成正向循环累积效应,逐步扩大区域差异。
金融增长点形成以后,区域金融进入集聚后期时,储蓄与投资已形成规模,区域金融仍处于增长集聚过程,但由于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区域离心力开始出现,集聚减速上升,集聚程度达到最大。
这时的集聚区域开始产生一种力量作用于其他地区。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赫希曼称为“涓流效应”发生的。它指的是金融集聚区向周围地区设立金融分支机构或向周围地区增加投资等来带动外围地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即是金融集聚区域的辐射范围增加。此时,金融集聚区的机构集聚效应仍然存在,但是吸收的资源开始向其他地区扩散。
因此,银行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差异的关系可以典型地用倒“U”曲线来表示,即地区经济差异具有先扩大再缩小的长期变动走势,这也与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变动一致,只是银行业集聚加剧了这一变动趋势。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和极化阶段,一国的资源要素流动中市场力量往往发挥着增加区域间差异的作用。
随着地区间联系的加强,资源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区域间经济差距由扩大转向缩小。这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和内生伴随现象,它反映资源流动并追逐空间有效配置的规律。但是,使经济差异趋向减小的金融扩散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使得这一过程相对资源集中来说往往十分漫长。
对落后金融区域而言,因为受市场分割、信息不完全、知识累积水平低下等影响,资源空间进入机制存在缺陷,因此即使发达金融集聚区的资源外溢,也往往需要借助*府的参与配置力量才能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府的介入如国家投资倾斜*策的实施,使区域金融差异曲线有可能变得平缓,但无论如何,*府的作用只能修正区域金融成长的区域差异曲线弯曲程度,而不能改变这种走势。
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布局
经济史学家Gras提出了都市发展阶段论。他考察了都市发展为内地经济服务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商业;第二阶段是工业;第三阶段是运输业;第四阶段是金融业。金融业的发展处在都市发展的最高阶段。
而且金融业比商业、工业和房地产业具有更大的集中度。因此对于相对较发达地区的大城市而言,*府将金融集聚作为其都市发展规划的重点是出于城市发展阶段性布局的考虑。尤其是对于历史上就是商业与贸易集中地的城市来说,推进金融集聚就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以广州的金融集聚为例。广州市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区域性分行和公司总部主要相对集中于四个地段:(1)沿江西路、长堤大马路地段;(2)流花湖地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3)环市东路地段(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4)天河北地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至21世纪初期)。
广州市金融机构集聚地段的生成表现为一个由南而北,由西往东的空间运动过程。形成了早期金融机构集聚地段以国有经济类型占主导地位,新近金融机构集聚地段经济类型多样化的四个金融机构集聚地段并存的格局。
这种金融业空间发展格局的形成是历史、*策、经济、规划与建设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从根本上看,*府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发展规划是主导因素。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采取工业化发展战略,忽视第三产业,致使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信息密集服务业尤其是金融业的增长也受到严重制约。
由于城市土地供给实行行*划拨、使用实行无限期无流动制度,造成市中心土地利用混杂,短缺与浪费并存。*府部门占据了大面积城市中心区土地,机关团体就业分布高度集中。城市规划的思路和实施能力受到限制,导致基础设施的空间扩展速度慢。
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城市发展战略和土地制度也发生重大转变。广州市20世纪80年代中期将发展第三产业作为重点,90年代更将信息产业作为带头产业,并将金融保险业确定为支柱产业之一,强调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
这有利于发挥广州的特点和优势,极大地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加速了金融业的增长和就业,从而产生了对空间的大量需求。基于发展战略的调整,广州的城市规划为金融业所需空间作出了合理安排,并通过确定土地利用功能和空间发展方向,统筹配置城市建设资金等手段,有效地引导、调控金融业的空间布局(广州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方向上明确规定,城市建设以向东发展为主)。
正是由于发展第三产业等城市发展战略的转变,以及城市规划的规定,广州金融业空间格局发生重心北移和向东发展的变化。发展战略的调整还增强了城市经济实力,使*府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市*工程和科技文化建设,为金融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土地有偿使用使城市职能发空间重组,工厂和住宅由城市中心区向新区甚至边缘区扩散,为城市中心区金融业的发展腾出了空间。可见,*府的城市规划直接或间接地对金融业分布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基于城市总体功能的转化强化了金融集聚的动力。
其他国家和地区推进金融集聚的示范效应
国际国内诸多案例都表明,*府在推进金融集聚方面可以大有作为。既有的一些成功经验成为各级*府争相模仿的目标。另外,金融集聚的高复制性和可移植性给各级*府推进金融集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结语
由于金融机构选址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惯性,各级*府更有积极性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策和制度环境,鼓励金融机构作出迁移的决定,从而加快金融机构与资源的聚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