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年年度资料。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业内分析指出,全国经济普查可以对政策的有效性作出真实评估,也将让数字游戏无处遁形,从而对国家的经济效益做到心中有数,更客观地安排后续经济政策。
“查查账本”
全国经济普查查什么?根据《通知》,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本次普查在手段方式上也将有所创新,如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在进行普查人员的构成上,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各自对应的业务,如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负责和协调。
“挤挤水分”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