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出台针对本省范围的减租政策,主要是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年2月18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号)的落实,绝大部分省市规定申请减租的主体条件基本一致,即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但也有少部分城市将申请主体扩大到中型企业,同时各地减租政策中的减免期限和具体方式亦有所区别,现本所针对部分省会及相应地级市的减租政策进行解读。
01
上海
1、政策内容:承租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租金减免的对象(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号)划型标准认定)。
上海市租金减免期限分两档进行,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上海所有地区内国有房屋的最终承租方,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上海市的减租政策中明确了减租政策的实施主体是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由各国有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各企业依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的承租方,受理承租方的申请并审批。如希望尽快申请减租,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可出租方国有企业具体咨询。
3、政策来源:《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
02
天津
1、政策内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年内存续租期短于前述减免期限的,按存续租期减免;已缴纳租金的,可顺延减免。
2、申领流程: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资格确认说明和佐证材料等。出租单位对承租方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其主管部门审批。承租方应于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房租减免申请,超过时限原则上不再受理。
3、政策来源:《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津财防控〔〕9号。
03
重庆市
1、政策内容: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所在区县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出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减免、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承租方在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2、申领流程: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出租单位受理、审核申请事项后审批。
3、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事宜的通知》。
04
四川省
(一)四川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免除6个月房租,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房租。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按实际租期进行减免。
2、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在房屋租期内,由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审批承租企业减免申请。审批通过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人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3、政策来源:《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
(二)四川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四川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成都市
(1)减租政策:在成都市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年减免3个月房租;
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
(2)申领流程:成都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申领流程,如希望能够尽快申请租金减免,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向出租方具体咨询。
2、成都市温江区
(1)减租政策:对于已签约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相关实施主体免除年1月、2月、3月租金。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1月至3月租金未收取的,按规定实行减免租金;租金已收取的,减免的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合同即将到期的,将已收取的应减免金额返还给承租方;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的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租金按年收取的,换算成月租金标准后进行减免。
(2)申领流程:由实施主体按照摸底—提醒—受理—审批—执行—报备流程进行办理。实施主体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系行政单位的,由其自行核准;出租单位系事业单位的,由出租单位报其主管单位核准。实施主体为区属国有企业。区属直管国有企业本部及其下属全资、代管企业出租的,由区属直管国有企业集团(总)公司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全(独)资企业房屋出租的,按照隶属关系,报相关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审批。
(3)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3、德阳市
(1)减租政策: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的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年减免3个月房租;对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免除6个月房租,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房租。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按实际租期进行减免。
(2)申领流程:租期内,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国有企业及时审批承租方申请,审批通过后书面告知并办理减免手续。
(3)政策来源:《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
4、内江市:
(1)减租政策:承租国有房屋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型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以及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从年3月1日起,免除年3个月房租。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补免除3个月房租。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按实际租期进行减免;对年已收取的房租予以退回,或在后续房屋租金中予以抵扣。
(2)在房屋租期内,由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出租方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审批承租企业减免申请。审批通过后,书面告知申请承租人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3)政策来源:《关于市级行政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
5、雅安市
(1)减租政策: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目前雅安市政策文件中并未明确具体的申领步骤,如希望能够尽快申请租金减免,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向出租方具体咨询。
(3)政策来源:《雅安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05
广东省
(一)广东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减租政策中明确了减租政策的实施主体是广东省属企业,由省属企业制定年实施方案、履行告知义务。如希望能够尽快申请租金减免,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向出租方具体咨询。
3、政策来源:《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40号。
(二)广东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广东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深圳市
(1)减租政策:对于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执行合同期限超过年6月30日的,按年1—3月份租金全免,4—6月份租金减半执行。执行合同期限未超过年6月30日或在有效期内新签订合同,按先免后减、从高不从低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以实际租赁时间减免租金。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可顺延享受减免政策抵扣后续租金。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但合同有效期到期的,按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申请办理租金退付。
(2)申领程序:深圳市要求出租方各单位主动与承租方联系落实政府物业租金减免政策。如符合条件的主体需要尽快申请减免,建议直接与出租方取得联系。
(3)政策来源: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市属国企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指引》。
2、东莞市
(1)减租政策:对年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的镇街(园区),其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物业的,予以减免6个月租金(免租期为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镇街(园区)予以减免3个月租金(免租期为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倡导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2)申领程序:免申即享,各市属国有企业将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对象,落实租金减免租金减免工作。属于减免对象和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给物业出租的市属国有企业。
(3)政策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3、中山市
(1)减租政策:对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政府公告确定)所在的中山市镇街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包括商铺、仓库、摊位、厂房、办公楼),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暂以年3月31日为时点,根据年内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权费、清保费、广告费等费用),普遍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转租和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减免租金政策足额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
(2)申领方式:政策中具体的申领流程尚未有实施细则,建议符合政策范围的主体,向出租方咨询详细情况。
(3)政策来源:中山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属企业年服务业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4、肇庆市
(1)减免政策:承租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权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户)。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执行(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号),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查询。
(2)申领方式:承租户向出租企业提出减免租金申请,填报《市属国有企业年减免房屋租金减免报批表》(附件)。出租企业收到上述表格后,认真审核后按照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由出租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直管单位审批执行。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承租户)。
(3)政策来源:《肇庆市属国有企业年减免房屋租金实施细则》。
06
安徽省
(一)安徽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2、申领流程:安徽省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落实“免申即享”,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时限。具体免租流程、是否需要提供资料以及提供哪些资料,应与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3、政策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号)。
(二)安徽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安徽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合肥市
(1)减租政策: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租期间为年2-6月,共5个月,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实施。
(2)申领流程: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免租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字样之一)、租赁合同等资料,出租方进行审核后落实免租政策。
(3)政策来源:《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13号。
2、芜湖市
(1)减租政策: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2)申领流程:具体免租流程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文件及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免租流程、是否需要提供资料以及提供哪些资料,应直接与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3)政策来源:《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3、马鞍山市
(1)减租政策: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鼓励其他民营中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2)申领流程:政策中具体的申领流程尚未有实施细则,建议符合政策范围的主体,向出租方咨询详细情况。
(3)政策来源:马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4、铜陵市
(1)减租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年2月、3月、4月共3个月房屋租金。承租国家、省级各类创业基地,免收1个月租金;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2)申领流程:落实“免申即享”要求,沟通协商免收、退还、抵扣等灵活方式:对尚未按合同收取免收期内租金的,可下达承租户免收通知并留存备查;已提前预收年2-4月房租并缴入国库的,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付或抵扣合同期内未缴租金;在途租金予以退还。
(3)政策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办〔〕11号。
07
湖南省
(一)湖南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年省内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湖南省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申领流程,如希望能够尽快申请租金减免,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向出租方具体咨询。
3、政策来源:《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14号。
(二)湖南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湖南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及区县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长沙市长沙县
(1)减租补贴政策:对疫情期间承租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且经营地在长沙县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其中经营地在长沙县管控区内的免收4个月房租、经营地在长沙县封控区内的免收6个月房租。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且未停工停产并在县内租赁厂房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一次性厂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领流程:长沙县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申领流程,如希望能够尽快申请租金减免,建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向出租方具体咨询。
(3)政策来源:《长沙县抗疫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
08
吉林省
(一)吉林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
2、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2、出租方根据减免政策和实际情况,经集体决策,与承租方签订有关房屋租金减免事项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并将有关房屋租金减免事项以文件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备案(附补充协议及承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3、政策来源:《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09
江苏省
(一)江苏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年3月14日政策发布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年12月31日止;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年在年3月14日发文前,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年3月—8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应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可视情下放权限到事业单位),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3、政策来源:《关于减免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江苏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江苏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常州市
(1)减租政策:明确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屋(含场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3月-8月共6个月的租金全免。
(2)申领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申请,出租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2、徐州市
(1)减租政策:对市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细则出台之日(年3月8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到年12月31日止)。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年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年3月份—8月份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可视情下放权限到事业单位),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产备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10
山东省
(一)山东省级减租政策
1、政策内容:年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年减免6个月租金,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省属国有企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在二季度完成减免。
2、申领流程:免审即享。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沟通后,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对减免资格及时进行确认,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无需报批。
3、政策来源:《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山东省地级市减租政策
截至目前,山东省内已有部分地级市相应出台了本市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
1、青岛市
(1)减租政策: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及区(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2)申领流程:青岛国资委要求市属企业在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