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周程程每经编辑: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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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国新办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在发布会上表示,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年年度资料。
鲜祖德指出,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万个,比年末(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万个,增长.7%;产业活动单位.0万个,增加.5万个,增长88.3%;个体经营户.9万个。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万个,占29.8%;制造业.0万个,占1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万个,占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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