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各园区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报送第三批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策措施》(武办文〔〕6号),拟启动第三批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申报工作,根据市金融局统一工作安排,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建局分别摸排制造业、服务业、商贸领域、农业和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在武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2)企业在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的中小微企业。
(3)按照职责分工,发改部门主要负责服务业(除商贸领域外)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申报工作,其中,民办教育机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批零住餐由市商务局组织申报,制造业、农业、建筑业分别由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建局组织申报。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第三批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附表),并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提交融资需求摸排表EXCEL版(见附件1)和融资需求摸排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企业必须同步在“汉融通”平台完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