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源媛
来源:《历史研究》年第6期
摘要:清代实行旗民分治*策,旗人不隶州县,不入民籍,由八旗系统单独管理。在制度和法律层面,“旗”与“民”是清代社会人群的基本分野,然而民众的实际生活从来不是如此泾渭分明。在直隶地区为数众多的投充人群当中,“舍民称旗”或“讳旗称民”的现象普遍存在。同一家族甚至同一家庭内部,家族成员既有民籍又有旗籍的现象并非个案,某些成员甚至不断变换“旗”、“民”身份,游走于八旗系统与州县系统之间。看似森严的制度与法律存在模糊地带,诸多*策漏洞为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或由“民”入“旗”以谋取土地利益,或由“旗”入“民”以获得仕进之资,呈现出旗民间的双向流动。深入考察清代错综复杂的旗民籍属、作者:邱源媛
来源:《历史研究》年第6期
摘要:清代实行旗民分治*策,旗人不隶州县,不入民籍,由八旗系统单独管理。在制度和法律层面,“旗”与“民”是清代社会人群的基本分野,然而民众的实际生活从来不是如此泾渭分明。在直隶地区为数众多的投充人群当中,“舍民称旗”或“讳旗称民”的现象普遍存在。同一家族甚至同一家庭内部,家族成员既有民籍又有旗籍的现象并非个案,某些成员甚至不断变换“旗”、“民”身份,游走于八旗系统与州县系统之间。看似森严的制度与法律存在模糊地带,诸多*策漏洞为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或由“民”入“旗”以谋取土地利益,或由“旗”入“民”以获得仕进之资,呈现出旗民间的双向流动。深入考察清代错综复杂的旗民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