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的划分最初源於西方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家根据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顺序將国民经济部门划分为三次产业。第一产业指产品直接取於自然界或以未经加工的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部门。第二产业指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又称"第三次产业",是除第一、第二产业外的其他产业。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
具体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辅助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队、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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