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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8 2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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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4月29日讯(记者周纯通讯员龙剑明魏艳华)4月29日上午,记者从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了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年度,普查对象是永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组织领导有力

年5月22日,永州市人民*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永*办函﹝﹞38号),标志着永州市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市*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22个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在市统计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永州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永州市乡镇、街道和县以上各级人民*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永州市各级*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做好普查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主动履职,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次“全面体检”。年1月1日至4月30日,永州市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永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永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永州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普查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经过市级普查综合试点检验,制定了《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先后印发《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强化执法监督

永州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市经普办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严格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国家、省、市经普办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的事后质量抽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了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年末,永州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个,与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68.5%;从业人员人,增长23.9%;产业活动单位个,增长47.5%;清查的个体经营户个,增长36.1%。

(二)从业人员情况。年末,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比年末增加人,增长23.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人。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人,占25.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人,占12.2%;建筑业人,占11.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年末,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6.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3.9%。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1.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8.4%。年,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4.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5.3%。

(四)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年末,永州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4%。其中,新材料产业3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4个,占26%;生物产业46个,占22.1%;节能环保产业41个,占19.7%。研发投入方面,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4.57亿元,比年增长.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文化产业方面,年末,永州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个,比年末增长.0%;从业人员人,比年末增长68.4%;资产总计.92亿元,比年末增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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